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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金霍洛旗纪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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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规定和市旗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内纪发〔2017〕1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全体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做好防范提醒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享乐奢靡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要组织力量,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四风”问题突出、禁而不绝,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各国有企业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伊金霍洛旗纪委将不定期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伊旗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477-8691075

  举报网站:http://ordos.12388.gov.cn/yjhlq/

  通信地址:伊金霍洛旗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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