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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认真履行五项职责着力规范案管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0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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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伊金霍洛旗纪委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在规范上下功夫,在实效上求突破,进一步规范案件监督管理,为执纪审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线索管理,做好执纪审查基础性工作

  一是试行线索集中管理。制定出台《伊金霍洛旗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制度》,明确凡是反映旗管干部问题线索和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线索,以及上级交转办、巡视巡察移交、执纪审查发现、审计及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均交由案管室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有关线索核查进展情况的反馈,做到“一口进出”。

  二是实行线索集体排查。对重要问题线索,不定期由分管领导和案管、案件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排查会,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拟定线索的处置方式后,向承办部门发出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议定事项通知书,增强了线索处置的严肃性。

  二、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增加农牧、财政、人社3个部门,成员单位扩大至10个。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各成员单位互动交流、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相互移送、通报问题线索暨案件67件。针对违法犯罪人员身份信息难以确定的问题,建立全旗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信息库,进一步畅通信息查询渠道。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移送的177件问题线索设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反腐合力进一步增强。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一是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实行常委包案和案件主办人制度,编印《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图暨常用文书格式模板》,加强对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的监管,着力解决“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

  二是规范执纪审查行为。强化思想认识,经常对执纪审查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纪律教育,严格执纪审查纪律,克服“小案件不出事”等消极思想和侥幸心理。制定《伊金霍洛旗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是规范执纪审查场所。旗本级建成标准谈话室和信访接待室并投入使用,各镇正在按要求建设集等候室、接待室、谈话室、监控室为一体的标准化办案办公场所,配齐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线索处置办理到位

  每周梳理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在办线索、案件的数量和进度,形成明细,及时“对表”,前10天向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口头提醒,前5天发出书面警告函,已经超期的进行挂牌督办,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全程监督。针对巡视巡察和上级交转办要结果问题线索,出台《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协调督办、及时反馈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进行专项统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做好统计分析,有效助力实践“四种形态”

  一是向抓早抓小延伸。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在加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力度的基础上,及时向旗委、政府提供约谈建议名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提醒134人(次),为41名干部澄清了问题。

  二是向任前廉政把关延伸。建立完善全旗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信息库和电子廉政档案,提高线索核对质量和效率。截至今年,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42人(次)。

  三是向补齐短板延伸。针对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薄弱问题,我们再线索配置中,综合考虑工作总量、人员力量等因素,实施打破“归口”界限,将问题线索科学配置,防止多寡不均,浪费线索资源。目前,各派驻纪检组均实现消灭“零初核”目标,“零立案”纪检组下降到8个。

  四是向发挥参谋助手延伸。今年以来编报执纪审查统计情况月报7期,2016年全年、2017年上半年执纪审查情况通报2期,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4人次,增长2%;第二种形态36人次,增长6%;第三种形态22人次,增长16%;第四种形态0人次,增长0%。(伊旗纪委办公室康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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