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委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谋划,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123456”巡察工作思路,即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这一定位,紧紧围绕“精准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两条主线,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突出“强队伍、建机制、查问题、抓整改”四个重点,运用“听、评、谈、查、访”五步工作法,努力实现“每届任期内巡察一遍、发现一批问题线索、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打造一支巡察‘铁军’、构建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六个一”目标。
从严管理强队伍,着力推动巡察工作专业化
区委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巡察队伍作为巡察工作的关键来抓。一是组建巡察机构。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和巡察办主任组成。设立巡察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配备工作人员3名。同时,常设区委巡察组2个,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工作人员2名。另外,组建巡察组组长库20人和巡察人才库43人,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强化学习培训。重点通过集中常态学、座谈交流学、干部轮流讲学、考试检验学、案例警示学、外出考察学、参与实践学“七学”模式,加强学习培训。目前,共参加全市巡察业务培训班1期,外出学习2次,派出2名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调训,开展集中学习7次,组织学习测试2次,编印业务学习资料汇编100余册,微信发送“每日一学”巡察知识40余条。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制定巡察干部考勤管理、请销假制度和巡察机构纪律作风监督制度,并组织首轮巡察人员签订《巡察工作纪律承诺书》,严明“十个严禁”巡察工作纪律,切实规范巡察工作行为。同时设立巡察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抓常抓细建机制,着力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
立足康巴什区实际,制定完善了巡察工作有关制度机制,确保巡察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建立日常运作机制。制定《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巡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康巴什区委巡察工作要点》,编制《康巴什区委巡察工作制度汇编》,出台《康巴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和《康巴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了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建立了“四色流程图”,包括一个总流程图和七个子流程图,并用四种颜色标明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确保程序一个不漏、内容和责任一目了然。二是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4+ N”常态化协作机制,要求四个常规协作单位和其他协作单位在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巡察工作合力。第一轮巡察中,相关协作单位共提供了8条问题线索、8份相关报告和有关材料。三是建立整改督查机制。通过汇总情况、定期调度、电话询问、发函催办、实地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跟踪问效,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共开展督查工作4次。
创新方法查问题,着力推动巡察工作精准化
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来抓,在全面做好巡察前问题线索收集、基本情况收集、舆情信息收集的基础上,运用“五步工作法”,确保问题查得深、找得准。一是认真“听”。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有关问题和有关线索。二是干群“评”。向被巡察单位干部及服务对象发放民主测评表,对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全面了解有关情况。三是全面“谈”。合理安排谈话对象,做到“五必谈”,即: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中层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必谈,负责财务、人事、项目的干部必谈,与一定比例的党员干部必谈,相关服务对象必谈。并分别列出谈话提纲,着力从谈话环节中发现问题苗头。四是重点“查”。重点查文书资料、财务台账,看各类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学习笔记、规章制度、财务相关凭证等,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选人用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深入“访”。深入二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中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民声。同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来访。另外,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执行工作纪律等方面不定期开展暗访。第一轮巡察中,区委共派出2个巡察组对4个区直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经巡察,共发现存在“三大问题”15个方面59项。期间,巡察组共听取被巡察单位汇报4次,召开座谈会2次,列席相关会议2次,进行个别谈话112人次,组织民主测评4次,调取和查阅各类档案资料700余件(册),走访调研社会组织5家、敬老院1家、低保户3户、特困户2户,暗访6次,受理群众来电1件,来信1件。
紧盯问题抓整改,着力促进巡察成果最大化
巡察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是关键,巡察有没有效果,最终还要看整改。为此,区委将整改落实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做到“三改”,促进巡察效果最大化。一是巡察前即知即改。第一轮巡察反馈结束后,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并及时制定下发《巡察通报》,要求本轮未巡察到的各街道、各部门主动对号入座,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做到未巡先改、即知即改。二是巡察中立行立改。针对党员干部学习不扎实、会议纪律执行不严、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力等能立即整改的26个问题,区委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发放《立行立改通知书》4份,要求限时整改。三是巡察后全面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一方案三清单”,即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改到位。目前,4个被巡察单位已完成整改4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