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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一”模式助推案件监督管理提质增效——杭锦旗纪委案件查办和监督管理的创新实践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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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内部依纪依法办理案件,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机制的客观必要和现实需要。2017年,杭锦旗纪委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建立一个机制、实施一套办法、搭建一个平台“三个一”模式,助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建立一个“分离办案”机制

  以往杭锦旗纪委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中,由于苏木镇纪委办案人员少,业务能力不强等实际状况,导致苏木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审查与审理不分,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派驻纪检组由于长期驻守派驻及归口单位,难免带来各种人情羁绊,导致弱监督、轻执纪、零初核、零立案的问题。比如2015年,纪检组基本没有办过案子,有个别纪检组有案件线索也多数予以了结,震慑作用不明显。2017年以来,杭锦旗纪委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工作举措,采取监督与执纪分离、审查与审理分离的“两分离”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两分离”,即监督与执纪分离,审查与审理分离。一是将全旗19个派驻纪检组整合为7个联查联审组。明确每个联查联审组中的派驻纪检组只负责对驻在单位和归口部门进行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固定由另一个联查联审组进行执纪,实现了监督与执纪的剥离。二是第一个联查联审组中的纪检组驻在单位和归口单位的问题线索,固定由第二个联查联审组进行审查,由第三个联查联审组进行审理,以此类推,循环往复,避免查审不分。同时,苏木镇的问题线索由苏木镇纪委负责审查,苏木镇纪委审查的案件由对应的联查联审组和苏木镇纪委的一名审理人员组成审理组进行审理,再由旗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实现查审分离。

  通过“分离办案”,严格规范了审查和审理工作,一是解决了苏木镇纪委查审不分、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有效防止了派驻纪检组轻监督、弱执纪、监督执纪权力滥用问题,避免了纪检组与驻在单位长期接触带来的人情利益瓜葛,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线索审查审理质量;三是通过联查联审的方式,将案件线索分配给对应纪检组办理,解决了纪检组零初核、零立案问题。四是通过实行“分离办案”,纪检干部在一个单位监督,在另一个单位执纪,在一个案件中搞审查,在另一个案件中搞审理,锻炼了一支既会监督、又会审查、还会审理的全能型队伍。

  ——实施一套“跟踪督办”办法

  一直以来,我旗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案件线索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处置不及时;信访室、案管室沟通不畅,统计数据很难统一;案件查办不能做到快查快结,办理进度缓慢、质量不高,逾期的情况时有发生,没有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跟踪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杭锦旗纪委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室职能作用,在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线索排查、及时跟踪调度、集体研判案件的同时,重点针对案件监督管理不规范、跟踪督办不及时,不能快查快结的问题,制定了《杭锦旗问题线索处置与执纪审查工作跟踪协调监督办法》,并专门成立了问题线索处置与执纪审查跟踪协调监督办公室,确定专人对案件线索进行跟踪、协调、督办、汇报。要求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各联查联审组、苏木镇(管委会)纪(工)委每周五上报案件线索办理进展。案件线索跟踪监督办公室依照本级受理、领导批办、上级交办、公检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移送、自办案件分类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动态管理台账,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标识,红色表示已到期的案件,需及时处理并要作出有关说明讲清原因;黄色表示案件即将到期,对案件承办科室及时警示提醒,要求其加快办理进度;绿色表示案件办理期限还比较长。跟踪监督办在每周一纪委常委会例会上定期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今年一季度还有部分案件超期,但通过这一办法,进入四五月份以后,基本没有超期的案件线索,达到了执纪审查快查快结的目的。

  ——搭建一个网上办案平台

  为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和案件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上级纪委建设智慧纪检平台要求,杭锦旗纪委从今年7月份开始研究筹备,着力打造纪检监察“四在网上”信息化办案系统,主要分为远程视频硬件系统和网上办案软件系统两大系统。远程视频硬件系统,主要通过建立纪检专网,将各苏木镇纪委信访室、谈话室、研判室对应与旗纪委信访室、谈话室、会议室、研判室连接起来,实现远程视频对话功能。网上办案软件系统,主要是按照最新出台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办案流程,开发的一套办案软件。通过软硬件结合运用,实现了信访举报在网上、协调调度在网上、审查审理在网上、分析督办在网上“四在网上”的目标。

  信访受理在网上:主要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实现实时监督指导苏木镇纪委接访工作,远程受理信访举报和实现基层群众选择性上访三项功能。其中选择性上访是指,旗纪委实行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度并将《轮流接访日程安排表》在苏木镇一级进行公示,群众需要向旗纪委反映问题时,可以根据群众意愿和实际需求自行选择信访时间和受理信访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协调调度在网上:主要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协调调度苏木镇纪委的谈话,协调调度旗纪委工作人员在苏木镇纪委的谈话,协调调度旗纪委工作人员在旗纪委谈话室进行的谈话三项功能。审查审理在网上:一是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对于案情相对简单、违纪事实轻微、办案安全风险较小的案件,在做好必要安全措施基础上,被谈话对象可就近在苏木镇纪委通过视频系统接受旗纪委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远程谈话。二是通过软件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工作人员将旗纪委信访、案管、审查、审理、联查联审组等部门及各苏木镇纪委的问题线索受理、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的审批事项全部录入系统,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细化办案流程,将涉及的案件信息、人员信息、组织信息、涉案款物信息、处分文书、业务表格等全部通过网上进行采集、储存、检索、传递、审批、打印,实现案件审查审理业务在网上进行。分析督办在网上:主要在审查审理全过程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实现对案件的统计、分析、查询、督办功能,将案件监督管理的统计分析职能在网上履行。每一个案件均显示受理时间、线索来源、线索内容、被反映人基本信息、完成时限,审查组的初核情况、调查进展,审理组的审理进度、处分情况等内容。系统按照完成时限,通过红、黄、蓝、绿四种颜色自动区分已到期、10日内到期、30日内到期、30日以外到期四种情形,可随时查看执纪审查进度,进行限时督办。同时,对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处分的分类情况、受处分人员的情况等,以柱状图、饼状图的形式直观呈现。另外,旗纪委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对话实现网络电视电话会议功能,组织苏木镇纪委学习教育、召开会议。为了保障整套办案系统的绝对安全,在采用纪检监察专网专线的基础上,实行分级授权,双重保护,主要领导可以查看全部案件办理情况,分管领导只能查看分管领域案件办理情况,业务科室只能查看所承办案件办理情况,每个用户均采用独立的账户密码和UK保密钥匙登录,切实保障网上办案安全。

  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的建立运行,一是规范了办案程序,案件办理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二是通过指挥调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使案件办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实现案件办理的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通过跟踪问效,实现快查快结;四是节约成本,通过网上办理案件,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同时减少了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中的来回往复,真正节省和降低各项开支。(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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