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纪检监察一室干部,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肩负责任,严守纪律,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做细做实’,向会议分享我的学习体会和理论应用心得”。站在报告席前的干部成竹在胸顿挫有致的谈认识、谈体会、谈实务应用,旁边领导不时提笔记录,圈圈点点间隔着点头微笑。
这是6月20日上午,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业务学习座谈会上定格的一个镜头。机关20位业务骨干,从20种立意角度,围绕同一个主题,用属于自己的5分钟分享了近期业务学习收获、理论在实务中的应用和研究中产生的疑惑,让实务能力踏上治学态度的阶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超全程听取交流发言并作了重要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美林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市纪委监委3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在信访、组织、派驻监督方面的指导作用和监察法中几个应用多但规定不具体的法条等三个方面做了深入解读。
冯超在讲话中指出,通过发言交流,对业务理论学习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教育指导意义很大,发言中提出的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要及时研究解决。运用好自学、交流研讨、上挂调训、团体调训、外出考察、内部互相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继续加强业务理论提升,把学到的内容转化为业务水平的实质提高。加强对旗区业务的指导深度,以案件效率和案件质量为评价工作的主要标准之一,晒出工作成绩。通过授权和模块化操作的方法,促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元化运转,一体化协作。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生效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修改完善,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结合自治区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系统“大学习”活动,借助中心组会议学习、城川干部培训、党校业务培训、专题学习和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学习效果和提高解惑能力。发言交流后,参会干部表示,通过这次台上讲、台下练、针对学、逐字悟、领导解读、书记点评,对学习主动性是一次莫大的促动,今后工作中要带着今天的实务技巧和治学精神,不断自我突破,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