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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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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精准脱贫工作中,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责任虚化,对贫困户识别不准、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有的甚至引发信访问题。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杭锦旗锡尼镇阿日柴达木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二荣、村主任马文成、锡尼镇农牧中心工作人员杨燕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3月,时任阿日柴达木村党支部书记李二荣、村委会主任马文成因不会使用电脑,在委托张某某上传2016年本村贫困户名单时,未对上传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导致张某某误将2015年贫困户名单上传至锡尼镇人民政府,而负责锡尼镇扶贫档案整理工作的杨燕也未认真核实上述贫困户名单,又将收到的资料下发给帮扶干部,造成部分群众对贫困户名单认定存在异议,并引发信访问题。2017年9月4日,杭锦旗纪委对李二荣、马文成、杨燕失职失责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东胜区农牧业局改良站帮扶干部武俊丽未及时落实帮扶措施问题。2017年3月,武俊丽在泊江海镇贫困户白某某的《扶贫手册》中填写帮扶措施“近期提供50只鸡,仔猪一头”,但仅在2017年7月提供了50只小鸡,提供仔猪的帮扶措施迟迟未兑现。2017年12月15日,泊江海镇纪委对武俊丽进行了诫勉谈话。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和精准管用的帮扶措施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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