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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逢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集体学习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5-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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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5月6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逢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第一党支部集体学习。会议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原文学习了市纪委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细则》、《结对帮学方案》和《集中学习党员互讲安排表》。市纪委机关第一党支部负责人讲授了党课,李逢春结合自己成长和工作经历,与支部党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对纪检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要求。

  李逢春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化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抓党的思想整治建设的决心,体现了环环相扣、步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治定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李逢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章党规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拓宽学习教育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深入系统学习,全面把握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对照党章反省反思、立行立改,做到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条例》和《准则》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与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标准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紧密结合起来,在融会贯通中把握精神实质、推动指导工作。要坚持知行合一、以知促行,把学习效果体现和落实到市委提出的争做“六个人”上(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守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带头人、推动工作的担当人、作风上的实干人和廉洁从政的清白人),体现到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上。(鄂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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