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派驻(出)机构干部全面掌握监督执纪监察业务知识、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6月29日,市纪委监委举办派驻(出)机构第八期业务知识培训,对《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手册》进行了深入解读学习,并传达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第二次现场会精神。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干部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邀请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贺荣同志授课,立足于派驻监督工作实际,针对办案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疑惑,重点对派驻纪检组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过程中涉及的审批程序以及工作实践中需要使用的相关文书进行了详细讲解。把日常工作中常用的《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三个党纪、政务处分条例从适用对象、运用规则、量纪情节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
市监委委员常鸿霞同志主持培训会并总结讲话,她强调,各派驻机构干部要深刻领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第二次现场会精神,认真学习冯超同志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内容的重要意义,对培训的内容要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在工作实践中灵活掌握和规范使用《常用手册》。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授课、实践,切实增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组的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