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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监察委员会对王溢澜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7-0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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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胜区监察委员会对王溢澜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内蒙古纪委监委、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指定,东胜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赛罕区分局巴彦工商所科员王溢澜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溢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从事土地开发、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嫌犯罪。

  王溢澜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东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将其严重违纪线索移送党组织所在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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