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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强化监督“紧箍咒”,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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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达拉特旗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督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督查对象,实现监督“全覆盖”。《实施办法》明确了督查对象,督查对象主要是全旗所有党政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工作人员。

  二是细化督查内容,确保督查“有重点”。《实施办法》明确9个方面重点督查内容,分别为:工作人员是否故意刁难、拒绝接待办事群众;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是否存在便民服务或咨询投诉热线无人接听、接听后不受理不回复、受理后回复不及时,是否存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落实;是否存在对办事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是否存在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在职责范围、办理事项人员不在等为由推脱或敷衍办事群众;是否存在在办事场所与群众发生争执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超时限办理或借机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在行政审批中存在权力寻租、收受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办事人员、工作人员可能存在作风方面的其他问题。

  三是创新督查方式,确保督查“高质量”。一是通过“自查自纠”方式开展督查。各单位对照《实施办法》所列问题,按职能、岗位逐项查摆梳理,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等多种的形式,两个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查实找准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二是通过“专项检查”方式开展督查。针对专项检查内容,旗纪委监委、各苏木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按季度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旗纪委常委会。三是通过“社会监督”方式开展督查。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印发《达拉特旗纪委监委关于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中正风肃纪的通告》,向社会及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台账登记、专人负责、统一办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通过“民主评议”方式开展督查。广泛邀请我旗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进行测评,做到测、评结合,体现群众评议的特点,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对群众意见较集中、满意度较低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严格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是强化整改追责,确保督查“有实效”。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下发整改通知单、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问题频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对自查自纠不实、推进工作不力,甚至搞形式主义的部门、单位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对不畏法、不畏纪、不畏制度,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截至目前,下发整改通知单25份,限期整改问题42个,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6个单位,责令12人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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