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念好“早、严、准”三字诀,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2018年以来,对5批44人次进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线索排查“早”。针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任务集中、工作量大的实际,乌审旗纪委监委及早部署,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3次,处置问题线索22件,详细记录问题线索的类别、处置方式、处置进度等信息,做到数据新、情况准,为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畅通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渠道,严格按照“四类处置”方式快速反应、及时办理,。
廉政审核“严”。在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时间对涉及人员名单进行筛查,围绕信访举报情况、诫勉谈话情况、问责情况、立案情况、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征求机关各职能部门意见,进行联合会审,并由部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作出回复。
廉政回复“准”。在综合审核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程》《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征求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书面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回避问题,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