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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实行“一个机制”“三个把关”“三个规范”有效推进“两级联审”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1-2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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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两级联审”工作质量,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实行“一个机制”“三个把关”“三个规范”,有效推进“两级联审”工作。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了《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两级联审”工作制度(试行)》、《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案件主审人制度(试行)》、《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受理移送案件登记制度》、《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两级联审”工作流程一览表》以及《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联审集体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实行简繁分审,主审人对案件质量负总责,明确了联审案件的范围、步骤、程序等内容,积极推动“两级联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把好“形式审核”、“案件移送”、“材料审理”三个关口,规范案件审理流程。

  1.严格把好“形式审核”关口。严格审核案件材料,组成联审小组,按照“谁主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一名主审人、一名副审人,按照两级联审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联审小组自收到移送案件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案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移送审理规定要求的,由派驻机构填写《派驻机构案件移送联审小组审理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派出纪工委书记批准,予以受理;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全、未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以及没有形成审查报告的案件,不予受理,经领导批准,由执纪审查部门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2.严格把好“案件移送”关口。为切实规范联审工作的基础工作,确保移送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严肃性,建立了移送案件受理登记表,严格执行移送案件的受理条件,对派驻机构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初步登记。凡未经派驻机构领导审批的或者审批漏缺的,不予受理;凡未按照规定进行规范装订成卷的案卷材料一律不受理;建立了联审移送案件登记工作台账,负责受理派驻机构报送案卷材料具备规定的“九个要件”的案件材料,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经纪工委书记签批后予以受理;受理后,指定案件主审人、副审人,具体负责案件审核工作。同时,对案件移送时间、移送单位、移送人员、被审查人姓名、承办人、受理人、主审人、形式审核时间、补证时间、取卷人等九项内容进行逐一编号,建立台账。

  3.严格把好“材料审理”关口。联审工作坚持依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基本工作要求。 一是对主体身份卷中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内容进行逐项核查;二是对程序卷中案件来源、初步核实(或审查)呈批表、初步核实(或审查)方案(前附呈批表)、立案决定书、调查方案(前附呈批表)、违纪事实见面材料、本人检查、调查报告以及派驻机构移送联审小组登记表等规范制作及呈批手续进行逐项核查;三是对事实证据卷中所列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真实性进行审查,首先保证提取证据必须依规进行,调查人员在收集证人证言时不得指供、诱供、骗供,不得违法取证。对于举报人、证人、被调查人提供的书证,必须经组织派人核实、转换后方可使用,提取的复印件,要注明出处和盖章,并签署日期。其次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规范“审核、补证、复审”监督工作程序。

  1.规范制作阅卷笔录。严格标准,按照规范要求对移送案件的执纪审查意见及依据进行审核。对主体身份卷、程序卷、事实证据卷等案件材料进行逐页逐句审阅,并做好阅卷笔录,阅卷笔录详细记录问卷情况。

  2.规范移送案件补证工作程序。审理人员在认真做好阅卷笔录的基础上,要全面、细致分析违纪的基本事实、证据的状况、违纪性质的定性、处理意见及条规依据内容,并提出合理阅卷意见,对案卷中存在违纪事实不清楚、提取书证复印件未注明出处和时间、定性不准,适用条规不当,或者主体身份信息不全等不完善问题,经联审小组审议后,出具补充材料指导意见书,经派出纪工委书记审批,反馈给执纪审查部门;对于移送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核制作阅卷笔录后,提出审核意见,组织召开纪工委联审会议,经过集体分析、讨论、研判后,确定初步审理的意见,形成初步审理报告。

  3.规范联审意见报告程序。移送案件经联审会议研究后,由派出纪工委填写《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两级联审”呈报登记表》一式两份,经纪工委书记审批后,附上移送案卷材料、阅卷笔录、补充审查意见、初步审理情况报告等材料报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审定。 ??

  通过不断规范“两级联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解决了派驻机构办案查审不分的问题,建立了市直机关党员(科级及以下)违纪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增强了派驻机构办案意识,促进了派驻机构案件查办质量;有效化解了案件查处中产生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减少了案卷散乱丢失等问题,促进了案卷的规范管理。

  截至2018年1月15日,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已接收11件案件材料,5件已完成形式审核,3件已完成初步审理,并形成初步审理意见,将补充审查意见、初步审理意见、阅卷笔录及案卷材料呈报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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